食品企业ISO9001和ISO22000认证haccp认证产品撤回控制程序
撤回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能够并便于安全、及时的撤回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终产品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已交付给顾客的产品在后续的检验或监督检查(包括执法部门)中,发现的不合格或有潜在不安全产品撤回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
3.1供销部负责传递已交付顾客产品的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产品的信息要求和及时撤回活动的组织实施。
3.2技术质检部负责对已交付顾客产品的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产品的信息要求进行评审和判定。
3.3成品库和相关部门负责撤回产品的处置。
3.4HACCP小组验证批准产品撤回协议或决定。
4 程序
4.1最高管理者指定供销部为启动产品撤回全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内部(如技术质检部)和外部(如顾客等相关方)传递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信息。
4.2当供销部接到组织内部技术质检部传递的已交付顾客的产品存在不合品时,立即落实发货时间、生产批次、顾客名称、产品数量等信息,并及时与顾客沟通不合格原因,落实撤回的相关事宜,如撤回时间和相关的补偿等,以上双方形成协议,经HACCP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3当供销部接到顾客传来的不合格品信息,并要求撤回时,应形成记录,及时到技术质检部和HACCP小组,HACCP小组组长组织公司授权人积极与顾客沟通,并对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判定。经HACCP小组验证、确认和批准后,供销部组织产品撤回的实施。
4.4由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信息传递到供销部或其他部门,供销部门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技术质检部和HACCP小组,技术质检部按上述4.3条款执行。
4.5通过以上信息获得的不合格和潜在的不安全信息,在组织追溯产品流向与顾客沟通的同时,对公司内部库存的同一产品或同一批次产品也要进行核实、分析并做相应的处置。
4.6对于组织撤回的产品在处置前要隔离存放,标识明确,并由HACCP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原因分析、撤回范围和结果验证的记录由HACCP小组记录和保存。
4.7撤回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评审和处置方法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8对撤回产品的评审、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方案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9引用的文件和记录
4.9.1应用的文件
《不合格控制程序》••••••••••••••••••••••••••••••••••SDZH-CX-18
4.9.2应用的记录
《撤回产品及验证记录》••••••••••••••••••••••••••••••SDZH-JL-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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