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版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中,用“成文信息”(“保持成文信息”和“保留成文信息”)替代了在GB/T19001-2008中使用的 “文件”、“记录”等特定概念术语,弱化了以往所采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等体系文件的编制要求,可能大家刚一接触有些不太习惯,认为标准不要求编制文件、或搞不清楚到底要编制哪些文件。为方便大家理解和操作,现将有关标准内容、要求汇总整理如下:
一、概念理解
1. 在GB/T19001—2008标准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如“文件”、“形成文件的程序”、“质量手册”或“质量计划”等,在2015版标准中的表述为“保持成文信息”。
2. 在GB/T19001—2008中使用“记录”这一特定术语表示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所需要的文件,在2015版标准中的表述则为“保留成文信息”。组织自己确定需要保留哪些成文信息及其存储时间和所用载体。
3. “保持”成文信息的同时,组织也可根据自身需要或特殊目的,“保留”同一成文信息,如:保留其先前版本。
4. 若2015版标准使用“信息”一词,而不是“成文信息”(如在4.1中“组织应对这些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则并未要求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在这种情况下,组织自行决定是否有必要或适合保持成文信息。
5. 标准明确指出,对于不同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文信息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
l 组织的规模,以及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l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序;
l 人员的能力。
依据《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内容,要求形成文件的信息可以有:
一)高层策划和管理所需的:
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条款4.3);
2)支持过程运行所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条款4.4);
3)质量方针(条款5);
4)质量目标(条款6.2);
二)操作层或特定用途的:
1)组织结构图;
2)过程路线图、流程图和/或过程描述;
3)程序;
4)作业和/或测试指引;
5)规范;
6)包含内部沟通的文件;
7)批准的供应商清单;
8)测试和检验计划;
9)质量计划;
10)质量手册;
11)战略计划;
12)表格。
三)记录
1)标准4.4条款要求的:为过程按策划的要求运行保持记录;
2)计量、监视仪器检定、校准、自校记录;
3)人员能力:培训、资质、考评、档案等记录;
4)合同评审记录\产品和服务新要求记录;
5)设计和开发控制记录;
6)供方评价选择、监视等管理记录;
7)唯一性标识证据(可追溯);
8)顾客或供方财产管理记录;
9)生产和服务计划变更的管理记录;
10)检验记录;
11)不合格、不符合评审处置及纠正措施等管理记录;
12)QMS绩效和有效性评价结果;
13)内审记录;
14)管理评审记录;
以上为实例,不等同于ISO标准是这样强制要求的。贯标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推敲本企业需要形成文件的信息有哪些,具体采用什么形式更适用、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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