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不合格项
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下即构成严重不合格项: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失效;
如果某一过程反复出现不合格项,导致该过程整体失效。或某一项不符合反复发生,始终没有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问题依然存在,成为系统性失效。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出现区域性失效;
某一部门或场所与之相关的过程全面失效,导致该部门或场所的区域性失效。
3、后果严重的不合格项。
不符合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成为后果严重的不合格项。
二、一般不合格项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出现个别的、偶然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项;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出现少量不合格项,但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是次要的和轻微的。
1、质量手册(标准条款4.2.2)
(1)各部门执行的文件与手册的规定不一致。
(2)质量手册未包括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
(3)对标准的剪裁不合理。
(4)质量手册不是最高管理者签发。
(5)质量手册不能完整反映该组织的性质特点。
(6)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控制和操作方法与现行的运用不一致。
(7)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不协调一致。
(8)质量手册的发布、修改、管理比较混乱不能保证最新有效版本在现场使用
2、文件控制(标准条款4.2.3)
(1)程序没涉及失效文件的控制。
(2)外来文件、发外文件未列入控制范围。
(3)电子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文件未受控。
(4)发布的文件无批准人。
(5)不能识别文件的修订状态。
(6)未标识保存的作废文件。
(7)外来文件没有办理识别性的手续。
(8)未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
(9)文件的发放没有控制,随便复制。
(10)保管不善,不能迅速出示文件。
(11)文件更改记录没有或不适当。
(12)文件被非授权人复制或更改。
(13)现场使用的文件不是有效版本,或有效版本与作废版本并存。
3、记录控制(标准条款4.2.4)
(1)供方的质量记录未纳人控制范围。
(2)未规定电子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控制方法。
(3)质量记录保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4)质量记录未规定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处置的方法。
(5)质量记录填写不全,质量记录上无记录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