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的,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 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内,确保其: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 3. 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还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对其内部各个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ISO14001:2004标准修订的原则
1、简洁、清晰,有利于理解与实施,不产生新的要求;
2、关注有效和效率,考虑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3、满足标准的目的,注意灵活性,便于使用;
4、考虑对现有用户的影响,可验证,不助长官僚作风;
5、考虑与其他标准的兼容性,加强与ISO9001标准的兼容性,同时认识到两个标准在用途上的差异;
6、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