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各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工作。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国家标准;美国工业健康协会制定了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提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1997年日本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
到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Specifi-cation(OHSAS)标准,即OHSAS18001:1999《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这是第一个区域性的国际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系列标准。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2001)。
为了尽快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7月组织了专门起草级,借鉴ISO9000和ISO14000国际标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思想与理论,充分考虑了目前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的OHSAS 18001标准的技术内容,起草了轩家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并于2001年11月12日分布,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1年12月,原国家经贸委分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英国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报告显示,工厂伤害、职业病和可被防止的非伤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占英国企业获利的5-10%。
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令规定日趋严格,日益强调对人员安全的保护,有关的配合措施相继展开,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升。
对企业而言,职业安全卫生是应尽的社会道义和法律责任。各类企业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对其员工所造成的各种危害风险,并考虑将对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
基于以上因素,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BS8800:1996),许多企业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在尚无国际通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情况下,为满足企业的认证需求,各大评审机构纷纷在BS8800的基础上制订本机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标准化组织于1999年4月联合推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评估规范》(OHSAS 18001),我国经贸部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0年1月发文,要求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认证机构采用此国际上较通用的标准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1、通过自我评估了解职业安全卫生损失与风险。
2、针对重要职业安生卫生损失与风险制定管理规定与改进计划。
3、执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与计划。
4、定期检查评估职业安全卫生规定与计划。
5、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表现,承诺符合法令规章及其它相关要求。
6、想到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