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级别一般分为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三级。
一、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只分国家和地方两级。
1、环境质量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共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可分为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等。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凡是已向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一种更严格的排污控制,污染源除了按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外,位于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污染物形态可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控制标准。
二、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
行业标准是在没有国家标准情况下,针对行业管理而提出的技术规范。当国家公布相应的国家标准之后,该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的和行业性的排放标准都是国家排放标准,它们按不交叉执行的原则实施。
三、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国家环保等级分为E0、EE2三个级别。E0为国际标准,是非常环保的,E1为***标准,E2级一般只限室外使用。环保标准为常用于家具、装修、装饰等甲醛含量的标准。甲醛含量在0.5以下的为E0级。甲醛含量在1.5以下的为E1级。E1级环保标准是国家强制性的健康标准,它是强制实行的安全标准线,主要是为提高人类空气质量,对高额油价和城市空气严重污染制定的汽车环保标准。
法律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对国家相应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出补充规定,也可以对国家相应标准中已规定的项目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第四十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色产业、特有污染物,或者国家有明确要求的特定污染源或者污染物,应当补充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定比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产业密集、环境问题突出的;
(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满足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要求的;
(三)行政区域环境形势复杂,无法适用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环保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