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A与本标准结构之间的关系
注:括弧中的数字是本标准相应的条款号
0.5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符合ISO对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一个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正文,以及具有核心定义的通用术语,目的是方便使用者实施多个ISO管理体系标准。
本标准不包含针对其他学科的要求,例如:质量、社会责任,环境和安全,或财务管理。尽管它的要素可以与其他管理体系兼容或整合。
本标准包含了组织能用于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评价符合性的要求。任何有愿望的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证实符合本标准: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例如:顾客)对其符合性进行确认;或
——寻求组织的外部机构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或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的第1章至第3章阐述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而第4章至第10章包含了可用于评价与本标准的符合性的要求。第3章中的术语和定义按照概念的顺序进行编排,本标准最后还给出了按术语字母顺序的索引。
附录A 提供了这些要求的解释性信息。
本标准使用以下助动词:
——“应”(shall)表示要求;
——“应当”(should)表示建议;
——“可以”(may)表示允许;
——“可、可能、能够”(can)表示可能性或能力。
标记“注”的信息是用于理解或澄清相关要求的指南。第3章中的“注解”提供了附加信息,以补充术语信息,可能包括使用术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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