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 14001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ISO14000系列规范提出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这一规范不同于中国制定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它是世界上通用的规范,是处理规范。它具有以下特点。
以消费者行为为基本驱动力:过去的环保行动是由政府推动的,依靠制定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实施。14000规范侧重于非行政技术,并利用购物中心的行为来实现促进生产者改善其环境行为的意图。随着环境意识的普遍进步,消费已经超越法律,成为环境保护的原因。
自愿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完全是自愿的。为了商业竞争、企业形象和商场份额的需要,企业内部实行14000规范,向外界展示其实力和环保情绪。
根据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一定数量的设置:整个规范没有对环境要素提出任何数据要求,注重系统运行以达到设定的政策和目标,符合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继续改善和预防污染:要求企业在产品规划和生产过程中生产过程中尽可能消除污染,要求企业注意进一步改善和进步,不断改善环境行为。
标准侧重于处理系统,特别注重系统的完整性:要求选择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的处理方法,注重处理和环境问题的可追溯性,体现整体优化的特点。该标准侧重于生命周期思维的使用:从摇篮到坟墓的产品分析更全面地掩盖了当今世界的环境问题。从产品规划入手,从基础上处理人类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不当造成的环境问题。
①强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ISO14001标准要求实施这一标准的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必须承诺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②强调污染预防:污染预防是ISO14001标准的基本指导思想,即应首先从源头考虑如何预防和减少污染的产生,而不是末端治理;
③强调持续改进:ISO14001没有规定绝对的行为标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企业要自己和自己比,进行持续改进,即今天做的要比昨天好,明天做的比今天好;
④强调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和必要的文件支持;
⑤自愿性:ISO14001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是否实施;
⑥可认证性:ISO14001标准可作为第三方审核认证的依据,因此企业通过建立和实施ISO14001标准可获得第三方审核认证证书;
⑦广泛适用性:ISO14001标准不仅适用于企业,同时也可适用于事业单位、商行、政府机构、民间机构等任何类型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