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体系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时间:2023-07-01 09:07:44 作者:雄略企业管理

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

  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政府机关,无论是它们的结合体或部份(以下统称为组织),无论是何种文化背景和所有制性质,无论它们处于何种环境表现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都可按ISO14001标准的规范要求实施适用于组织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EMS)。EMS是个动态的,需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建立程序与其运作模式没有本质的区别,都遵循**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管理循环理论(简称PDCA循环),通常可分解为如下六个阶段和过程。

  一、领导决策与准备:EMS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对于组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EMS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投入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因此,必须首先得到最高管理者(层)的明确承诺和支持。最高管理者应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授权其负责建立和维护体系,并向其汇报体系情况。组织应组建一支精干的EMS工作组,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在通过国际标准、环境知识、环境法律等培训后,即可着手建立体系。

  二、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评审是组织明确环境管理现状的手段,其结论是建立EMS的技术基础和前提条件。管理者代表和工作组应精心策划和实施评审,充分调动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广泛收集信息资源,编制评审报告。初始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组织应遵守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组织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改进的需求和可能性;

  (2)利用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思想明确组织产品、活动和服务中可以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作为改进和控制的对象;

  (3)收集、分析和评审组织现有与环境相关的管理制度、职责、程序、惯例等信息资源和文件,与ISO14001标准要求对照,确认有益合理成份,以作为EMS的基础。(4)对以前的环境条件和市场信息进行分析评审,以避免环境风险,争取竞争优势。

  三、体系策划与设计:依据评审结论,结合组织战略和实力,组织应进行如下策划活动:

  (1)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和签署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应指明总体环境目标指标的架构;

  (2)制定尽可能量化和分层次的环境目标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的承诺,考虑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技术和财务自行性及相关方的要求;

  (3)制定确保目标指标实现的环境管理方案,明确职责、时限和方法措施;

  (4)建立和明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四、EMS文件编制:与质量管理体系相似,EMS遵循如下思路,"写出组织要做的,做组织所写的,记组织已做的"。管理者代表应领导和策划EMS文件的编写过程。应充分利用初始环境评审的结论,对现有体系及其文件进行彻底的清理,取其有用合理成份(包括ISO9000体系中相关文件的采用),将无用文件予以失效处置。组织可采用ISO10013标准推荐的模式编制EMS文件。EMS文件可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报告记录四个层次。除了满足ISO14001标准要求,EMS应保障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及文件间及不同活动和职责间的接口关系。通常手册和程序文件由EMS工作组草似,第三层次的作业文件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编制。各类文件有必要经过文件使用者的充分评审,甚至让使用者代表参予编写过程。

  五、EMS试运行:EMS试运行与正常运行无本质区别,均应按EMS文件去实施,并记录运行结果。所不同的是,EMS刚建立时需改进的问题相对较多,应通过体系自身运作完善。EMS文件一旦编制完成,

  (1)最高管理者应亲自启动EMS,各层次管理者应策划各部门的EMS运作;

  (2)对各层次的EMS文件使用者实施分层次的EMS文件培训;

  (3)对ISO14001EMS实施全面运作;

  (4)对于急于实施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应加强动作力度,以便有充分证据证实实施EMS的成效。

  六、EMS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EMS经过一段时期试运行,管理者代表应组织培训合格的内审员实施内部审核。内审应按标准要求有计划地、程序化文件化地进行。应审核EMS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与ISO14001标准的符合性,审核环境管理活动是否满足EMS文件有关计划安排和标准要求,审核EMS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护,审核结果应形成文件并报送最高管理者。此后,最高管理者应组织中层管理者对内审结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EMS改进的可能性和需要等进行评审,以确保EMS持续适用,充分和有效。

  至此,EMS已完成一轮PDCA循环。组织在实施改善的同时,EMS进入了新一轮循环。打算进行认证的组织此时便可委托认证机构实施第三方认证审核了。

  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程序

  一、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在ISO1401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程序的标准中,规定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定义。即"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系统化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委托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判定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进而决定是否给予该组织认证注册的一个重要步骤。

  所以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首先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审核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其次审核工作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审核内容应应覆盖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十七个要素;最后审核中各个步骤的工作内容都需形成文件,以保持可追塑性。例如,文件审核要有审核报告、现场审核要有检查清单、现场审核要做详细的记录等。

  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ISO1401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可分成四个阶段:

  启动审核阶段:在接受委托方的审核申请后,如认证机构确认受审核方符合实施审核的基本条件,即可安排人员去受审核方进行初访,以了解受审核方的规模、性质、特点及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共同确定审核范围,进而双方签订审核合同。启动审核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文件预审。包括对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必要的环境背景资料文件的审核。

  审核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在认证机构内部完成的。其中包括制定审核计划,组成审核组并对审核组成员的工作进行分工,编制现场审核用的工作文件等。这里面工作量最大的是编制现场检查清单,审核人员要在仔细阅读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的基础上,列出现场审核中对各部门的检查内容。

  实施现场审核阶段:根据ISO14011标准在这一阶段的工作程序又可分为四部分。

  (1)首次会议:审核组长要向受审核方的管理层人员介绍审核组成员,要共同确认审核范围、审核准则和审核进度等。

  (2)收集审核证据:审核组成员需到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现场去,通过交谈、现场观察和查阅文件、记录等方式收集审核证据以便判定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审核准则。现场审核原则上采用抽样方式进行,但为了保证审核工作的质量,审核组在现场审核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审核应覆盖ISO14001标准中的17个要素,包括与最高管理者座谈环境方针及管理评审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各级机构与干部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其他各项主要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

  要对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作业点进行审核,(包括显在的和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作业点),在这些作业点要与负责人和操作工人交谈,以了解他们是否具备了这些岗位所要求的知识与技能,这些作业点是否执行了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要检查各种重要的环境管理记录。包括:各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记录,法律法规的收集记录,环境管理体系内审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培训记录等。通过这些记录判定体系的运行状况和效果。

  现场观察:审核员要对生产现场、动力设施现场、环保设施现场、危险品及化学品库房等进行现场检查,以判断是否有重要的环境因素被遗漏,体系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员工的环境意识等,做到全面了解环境管理体系在本组织的运行状况。

  (3)审核方与受审核方共同评议:分析审核发现是审核组内部对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审,以找出受审核方在体系上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加慎重起见,对于这些审核发现都要与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人员共同评议一次,以确认所有审核发现的事实依据。

  (4)末次会议:审核组长向受审核方宣布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以及现场审核结论。

  编制审核报告阶段:审核组在完成现场审核后,要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中应包括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评审情况,现场审核情况及审核结论等。如果审核组认为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审核准则,则推荐注册。经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审议后即可批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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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所有管理活动,就是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目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起着勉励、鞭策或催人奋进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理解目标的意义,目标管理对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目标建立与管理:


1)目标建立的依据:

a)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标准、惯例);


b) 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宗旨、管理方针;


c) 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所期望的结果;


d) 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或意见。


2)建立目标应考虑的事项:


a) 针对企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


   与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与职能相对应的目标或指标;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① 管理方针中(包括持续改进或管理承诺)的内容:在管理方针中所述的内容,对这些内容涉及到哪个部门、车间或岗位,都应对这个部门、车间或岗位应设定具体的管理目标或指标。


② 体系运行的控制要求:通过识别或评价所确定的重要过程或重大环境影响、危险源,对这个过程所涉及到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具体的目标或指标。


b) 目标应形成文件:


   为确保目标能有效执行并被全体员工理解,需通过文件的形式,向有关人员宣贯传达;对规模型、集团型的企业,还应就如何建立目标的过程建立文件。


c) 目标的可测量性:


对所建立的目标都可以通过评价或测量等方式获取实施和完成情况,并掌握目标进度或实施结果。


d) 目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目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有能力实现目标或是否能充分监视目标实施进程等。因此,企业在设定目标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① 企业的规模与产品特点;


② 企业的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③ 管理体系的策划或管理方案等要求;


④ 目标的适宜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评审结果;


⑤ 以往管理体系的绩效分析和问题;


⑥ 自身能力等与目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⑦ 目标的设立需考虑其前瞻性。


2)目标的管理


   目标贯彻执行或实施是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或企业内管理职能、人事的调整,或其他管理模式的引进;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目标的执行效果或实施结果。因此,目标应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明确分管领导并落实归口部门进行管理;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a) 对目标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视;


b) 对阶段性目标的执行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分析或评价;

c) 对各部门之间目标值的关系进行协调;必要时,作相应的调整;


d) 对目标的执行效果与实施结果,提交目标有关的奖惩方案并实施。


(二)目标的类型与考核评价


   1)目标类型:


目标分可为:执行类、解决问题类、创新(提高)类等类型。


2)目标的考核与评价:


对目标进行定期的考核或评价是企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之一,也是检查和评价企业、部门或岗位阶段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阶段性目标执行或完成情况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工作绩效,或目标成本及控制情况,对目标执行的正确性或偏离目标等问题能及早发现,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以激励其努力完成下一阶段或预期的管理目标。


a)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对象:


以(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目标分解表所列,对目标分解落实的单位、部门或岗位进行考核评价。


b)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类型


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目标,采用不同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


① 当目标为贡献或追求性质,属于创新(提高)类型的目标时,应基于目标的实施效果或创造的价值以评价鼓励为主;


② 当目标或指标作为绩效性质,属于执行类时,则目标应考核为主;


③ 当目标属于解决问题类时,根据问题的性质或类型,对目标的执行实施情况,以考核评价兼顾的方式进行考评。


c)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方法:


对目标考评的形式应简单,但考评的内容应涵盖目标所涉及的范围;可从目标的执行进度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考虑:


① 目标的执行进度与实现程度:


对中长期的管理目标或指标,对这类管理目标或指标在执行过程中,作阶段性考评时可考虑绩效累积的方法;考评目标的实施进度与实现程度,可采用分值累积原理。


② 目标的实施结果:


   对一个时段完成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这类工作目标的实施结果应以确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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