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ISO14001环境保护标准的级别

时间:2023-06-25 11:04:54 作者:雄略企业管理

 ISO1400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委员会(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总称,它由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行为评价(EPE)、生命周期评估(LCA)、环境管理(EM)、产品标准中的环境因素(EAPS)等7个部分组成。其标准号从14001至14100,共100个。

我国于1997年4月1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已公布的5项国际标准ISO14001、ISO14004、ISO14010、ISO14011、ISO14012等同于国家标准GB/T24001、GB/T24004、GB/T24010、GB/T24011和GBT24012正式发布。这5项国际标准分别是:1、ISO14001(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描述了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通过实施这个标准,使相关确信组织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一、ISO14001全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ISO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15

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能够提升企业营运的可靠性,增强绩效,提高经济效益。对保护环境的承诺可以改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士气,开拓与具备环境意识的客户的业务机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帮助组织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环境绩效的持续改善和寻求组织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和谐平衡。

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任何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及相关政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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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级别一般分为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三级。

 一、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只分国家和地方两级。


    1、环境质量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共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可分为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等。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凡是已向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一种更严格的排污控制,污染源除了按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外,位于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污染物形态可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控制标准。


    二、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


    行业标准是在没有国家标准情况下,针对行业管理而提出的技术规范。当国家公布相应的国家标准之后,该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的和行业性的排放标准都是国家排放标准,它们按不交叉执行的原则实施。


    三、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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