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SO14000认证时递交的文件清单:
第一、申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第三、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需在认证证书中表明商标时);
第四、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汇编);
第五、生产/服务的主要过程的流程图;
第六、受审核方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
第七、多现场项清单;
第八、产品适用标准清单;
第九、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清单及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方案;
第十、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环境监测机构近1年内出具被认证组织的各项污染物监测报告;
第十一、当地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被认证组织的在近1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第十二、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的管网图(至少包括自来水、污水、雨水、冷却水等,并注明各排污口);
第十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的处理工艺流程图;
第十四、主要污染及其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及类(级)别。
第十五、认证申请书一份、认证合同二份
第十六、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七、企业概况、组织机构图、职能分配表、产品工艺流程图
第十八、根据企业产品特点,提供必要的工业生产许可证、QS证书、CCC证书、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等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九、有多现场情况的企业,如物业管理、系统集成、安装、施工等,提供《受审核组织多场所清单》。
第二十、申请EM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有效的《环境因素监测报告》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非必需)等相关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需提供《守法证明》复印件。
申请ISO14000认证时递交的文件清单:
第一、申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第三、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需在认证证书中表明商标时);
第四、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汇编);
第五、生产/服务的主要过程的流程图;
第六、受审核方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
第七、多现场项清单;
第八、产品适用标准清单;
第九、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清单及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方案;
第十、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环境监测机构近1年内出具被认证组织的各项污染物监测报告;
第十一、当地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被认证组织的在近1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第十二、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的管网图(至少包括自来水、污水、雨水、冷却水等,并注明各排污口);
第十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的处理工艺流程图;
第十四、主要污染及其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及类(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