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ISO 27001标准的共性
尽管两者在很多内容上都存在着差异,但是两者也有很多共同之处:
3.1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信息系统都是分布于各个组织内部,组织内部的信息安全是国家整体信息安全的基础,网络的互联和信息的共享,一个组织内部的信息系统遇到风险业务中断,就可能导致一系列的信息安全连锁反应,国家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体现在每个组织的信息安**力上。同样组织的信息安全也受到整体外部信息网络环境的影响,组织的风险来自内部也来自外部,一个组织要和外界互联共享就必然面临风险,很难想象一个组织能够在一个不安全的信息网络环境中安然无恙。
3.2两者风险处理思想相同。
信息安全没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无论是等级保护还是ISO 27001标准都在实施之前强调分级分类,只有找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点,才能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信息安全的关键部位,做到统筹安排,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3.3两者在安全分类上的共同点。
虽然等级保护和ISO 27001标准在安全措施分类上存在差别,但是很多项目都是共通的,如等级保护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就分别体现在ISO 27001标准的“访问控制”、“通信和操作管理”、“信息安全事件管理”等各个项目中。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上的安全措施,两者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共性。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否可以与ISO 27001标准同步实施?
根据以上比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国际标准既存在着差异又有共性,等级保护是一个宏观的信息安全政策,而ISO 27001标准是一个具体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两者是否可以同步实施呢?
ISO 17799标准的条款之一“法律法规符合性”规定了组织在实施信息安全过程中要与当地的法律法规相符合。等级保护作为我们国家的信息安全的基本国策,当然是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需要符合的。同样等级保护也应该借鉴国际标准的先进管理思想,在实现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过程中,推进组织的信息安**力,等级保护的测评记录也可作为实施ISO 27001标准的文档依据。
从两者的对照关系来看,三级以下的组织实施了ISO 27001标准,基本能够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但是对于承载国家安全的信息系统而言,仅实施ISO 27001标准还远远达不到等级保护的要求,